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5月16日以(2017)鄂0115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武钢源通生态农业武汉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并指定湖北长江产权流动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及有关个人组成清算组。请武钢源通生态农业武汉有限公司的债权人自接到清算组债权申报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清算组债权申报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孟玲(律师)、周鸿焕(律师)
联系电话:15007181408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东北华街7号江夏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楼“武钢源通生态农业武汉有限公司清算组办公室”
武钢源通生态农业武汉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