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恒荣、昊海食品有限公司债权人:
经债权人会议主席报请烟台市牟平区法院批准,决定于2011年二月二十二日上午9时在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大审判庭召开烟台恒荣、昊海食品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
参会人员须提交下列证件:
1、提交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债权人为组织(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出席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委托他人出席的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特此通知。
烟台恒荣、昊海食品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