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聚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解散,开始清算。请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在上述期限内未申报债权的不列入清算范围。清算结束后,本公司将依法向佛山市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本公司清算组联系人:林伟雄
联系电话:18128063103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平地路段佛山市南海区盐步世贸纺织城K2座12号商铺
佛山市聚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1日
佛山市聚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解散,开始清算。请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在上述期限内未申报债权的不列入清算范围。清算结束后,本公司将依法向佛山市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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