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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新太阳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清算公告

    本院于2014年9月23日作出裁定受理金兴华、尹波、东阿恒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对山东新新太阳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山东华信产权流动破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作为山东新新太阳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山东新新太阳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破产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山东新新太阳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14年12月15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4年12月30日9:30分在平阴县人民法院大审判庭内召开。望准时参加,并向本院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通信地址:1、济南市民生大街22号三箭银苑A座706室,邮编:250001;

    电话:88306266 

              2、平阴县工业园区山东新新太阳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厂区,

    电话:0531-58593169   13864008046 

    联系人:战晓东

平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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