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整计划包含哪些内容
1.债务人的重整经营方案,这一方案应根据债务人的具体情况而定,有的放矢。
2.对债权人的债权进行分类,对不同种类的债权,其让步幅度和清偿顺序有所区别,一般分为四类:①有财产担保的债权;②劳动债权;③税收债权;④普通债权。
3.针对债权分类,制定出债权调整方案和债权清偿方案。在债权清偿方案中,应规定各类债权的清偿时间、金额和清偿方式等。
4.制定切实可行的执行期限。
5.其它应当包含的内容。
二、重整程序的目的
重整程序追求的目标是使处于困境企业的起死回生:从历史的角度看,重整制度的产生远远迟于破产及和解制度,它是在股份公司制度产生以后才出现的。股份公司正是为适应高度社会化的生产力而出现的一种生产组织形式,它的出资人也就是股东和职工数以万计遍布社会的各阶层。
由公司规模巨大,在业务经营过程中与其发生经济往来的其它经济组织肯定也为数众多,由于股份公司涉及的社会关系错综复杂,其在业务经营上的成败得失对社会的巨大影响甚至超过一次未遂的军事政变。所以,大经济组织的破产或倒闭使各国政府决不能袖手旁观,而应当采取强有力的手段来干预大经济组织的破产或倒闭,重整制度便应运而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