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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惠民县国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公开选聘安保机构的公告

关于山东省惠民县国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公开选聘安保机构的公告

2022年4月18日,山东省惠民县人民法院作出(2022)鲁1621破申1号决定书,决定对山东省惠民县国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国泰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同日指定山东省惠民县国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国泰公司预重整进程,做好资产巡视看护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管理人决定公开选聘具备资质的专业安保机构提供安保服务,现就公开选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山东省惠民县国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安保服务。

服务内容:保安人员3岗,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并派驻提供安保服务之日起至管理人通知安保服务结束之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1.负责国泰公司相关资产的巡视、看护等工作;

2.配合管理人做好如债权申报、来访人员接待等工作;

3.维护办公场所公共秩序及治安安全,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

4.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和协助处理各类纠纷突发事件,及管理人安排的其他安保相关工作;

5.安保人员应服从管理,上岗时需统一着装,佩戴强光手电、记录仪及对讲机等必要的巡逻看护器材。

三、参选机构资格要求

1.参选机构应依法注册成立,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参选机构应具有安保机构相关资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参选机构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选机构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无社会负面影响;

5.参选机构应具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处理急需或突发情况的能力;

6.参选机构和拟派驻人员与债权人、债务人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安保正常履职的关系。

四、参选文件

参选机构应向管理人提交参选文件及与之内容相对应的支持性文件。参选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并加盖公章:

1.参选机构介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复印件,相关的专业技术能力、安保业绩和经验等;

2.参选机构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的书面声明、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的查询截图;

3.初步的安保方案和报价,安保方案应包括拟派驻人员的团队分工、资质等。

五、提交参选文件

参选机构应于2022年5月12日(含当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管理人提交参选文件。

联 系 人:杨律师  13276414779

联系邮箱:guotai@yunqingsuan.com

六、其他事项

1.参选机构拟派驻安保人员履职期间所产生的差旅、住宿、餐饮等费用由参选机构自行承担;

2.最终选聘的安保机构不得将上述业务分包、转包;

3.管理人将根据参选文件对所有参选的机构进行评审,根据各参选机构条件择优选取最终的安保机构。在最终的保安机构确定后,管理人将与其签订安保服务合同。未被选聘的参选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山东省惠民县国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山东省惠民县国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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