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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僵尸企业应以市场为导向

  谭浩俊

    据媒体报道,国资委已经全面梳理出中央企业需要专项处置和治理的“僵尸企业”和特困企业2041户,涉及资产3万亿元。

    众所周知,央企出现今天这样的现象并非偶然,也不只是宏观经济环境发生变化的原因。在国资委梳理出来的2000多家被称作僵尸企业和特困企业的企业中,多数都是央企在盲目扩张过程中形成的。当初这些企业可以不建或不扩建,抑或不需要“加入”到央企的旗下。但是,为了扩大企业规模,为了销售、利润,硬是一个个地“诞生”了。在市场比较红火的情况下,还能勉强生存。一旦市场出现供大于求的现象,这些企业自然只能成为僵尸企业、特困企业了。

    央企在扩张过程中,还因为其特殊身份,享受到了许多其他所有制企业不具有的优惠政策、扶持政策、扶持资金,包括宏观层面的,也包括微观层面的,包括相关职能部门的,也包括地方政府的。特别是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的几年里,央企的盲目扩张发展到了顶峰,享受到的各种政策、资金扶持也发展到了顶峰。现在如果在处置这部分企业过程中,再次享受到扶持政策和优惠政策,那么,就是对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再一次伤害,也是对其他所有制企业的再一次严重不公平。

    按照业内人士分析,僵尸企业中一部分是因为经济周期性带来的,是一个周期结束以后产生的矛盾和问题。待新的周期到来时,很多行业和企业仍然能够获得比较好的发展机会。既然如此,为什么要急于对这些企业进行清理和处置呢?要知道,如果真的是因为经济周期带来的,那么,在新的经济周期到来的时候,央企一定会凭借其特殊身份在新的周期中,再度通过盲目扩张享受各种优惠政策和扶持政策。最终的结果就出现了,央企与其他所有制企业永远不会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市场公平也就无法实现。

    如果在僵尸企业的处置上,继续让央企处于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不平等的地位,享受更多其他所有制企业享受不到的政策支持,那么,不仅对僵尸处理十分不利,对未来市场的公平竞争也非常不利。

    处置僵尸企业还是应当以市场为导向,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处置计划,设计处置方案,提出处置办法,解决处置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至于涉及到的人、财、物,债权和债务等,则由企业去与员工、债权人等商谈,有关方面只制定规则、加强监督、提供协调,而不能干预,更不能替代。像提供优惠政策、资金等这样的大漏勺,不能再出现。也只有在处置僵尸企业时把好关、掌握好政策尺度、不提供政策支持,才能有效避免新的发展周期到来后,央企继续盲目投资、盲目决策、盲目扩张,从而有效减少资源的浪费与损失、减少政策被滥用、减少破坏市场公平竞争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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