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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又一家公司宣布破产清算公告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根据广东天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8月26日裁定受理福建省莆田市隆霸电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8月30日指定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为福建省莆田市隆霸电池有限公司管理人。福建省莆田市隆霸电池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1年10月8日前,向福建省莆田市隆霸电池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东园东路953号一楼福建名仕(莆田)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351100;联系人:林律师;联系电话:0594-2599888、15880494027)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福建省莆田市隆霸电池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福建省莆田市隆霸电池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1年10月20日上午9时00分在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第十二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如有变动,由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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