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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召开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ST重钢   公告编号:2017-074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召开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7月3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一中院”)作出(2017)渝01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来去源商贸有限公司提出的对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钢铁”或“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并指定重庆钢铁清算组作为管理人(详见重庆钢铁于2017年7月4日发布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

  近日,重庆一中院发布公告,定于2017年8月18日上午9时30分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在2017年8月18日之前可根据短信通知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点击进入网上服务→债权人会议模块,点击确认网上参会,查看会议相关文档。会议开始当日请再次登录系统,点击进入会议,通过网络参会和投票表决。

  鉴于公司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管理人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密切关注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同时也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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