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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众浩鑫食品有限公司清算组委托审计、评估项目招标通知

一、招标人:山东众浩鑫食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项目名称及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众浩鑫食品有限公司审计、评估项目。

2.基本情况:山东众浩鑫食品有限公司系2006年经烟台市工商局核准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金375万美元,法定代表人温吉平,公司地址:招远市开发区温家工业园。经营范围:蔬菜、果品、水产品的保鲜、速冻、干燥、腌渍生产加工;蔬菜、果品种苗进口种植并销售以上所列自产产品。因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2012411日被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0)烟民三初字第101号民事判决解散。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2)烟中法民清()字第2号民事裁书裁定该企业进行清算。

三、招标内容及分包情况:本项目共分两个包进行招标,其中:包一:山东众浩鑫食品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项目;包二:山东众浩鑫食品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

四、投标人资格及工作要求:

投标人须为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备案的审计、评估机构。审计机构应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执业准则的规定对企业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进行审计。评估机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在核实、确定被评估资产的合法性和完整性基础上,根据企业所有资产采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

五、完成工作时间要求:签订审计、评估业务委托协议之日起一个月内出具审计、评估报告。

六、报名与投标材料的提供:有意向的审计、评估机构可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有关情况说明,于2013114日前将审计、评估工作方案、计划、人员资格及分工和审计、评估费报价等资料分包一、包二密封并加盖公章后,提交山东众浩鑫食品有限公司清算组(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11号壹通国际1608室;联系人:赵珈艺、王江涛;联系电话:0535-2112952)。

七、招标人将于2013116日前从投标人中择优确定中标审计、评估机构。

山东众浩鑫食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0一三年一月八日       

说明:本通知按照法院要求仅限于以下单位 

烟台嘉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烟台市嘉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山东永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山东永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山东通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山东通元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烟台)

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烟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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