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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郓城县林祥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郓城县人民法院公告

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公告

(2019)鲁1725破申9号

本院根据王硕的申请于2019年8月7日决定受理山东省郓城县林祥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1月6日指定山东郓州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现债权申报期已满。本院定于2021年2月5日10:30时在郓城县诚信大酒店六楼会议室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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