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术研究

[破产清算]公司解散清算组的组成是怎样的

  1、公司解散时的清算组由谁组成?

  不同形式的公司清算组的组成有所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2)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2、清算组成员不含股东会导致清算无效吗?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反之,则由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股东会会议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单个或者部分小股东只要其代表的表决权合计不到三分之一,即使其不同意解散公司,公司也可以进行解散。

  公司决定解散后应当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本文首发于智飞法律网,原文地址:http://www.lawbang.com/index.php/topics-list-baikeview-id-80477.shtml,转载须注明出处,侵权必究。

免责声明:

1.本网内容注明授权来源,任何转载需获得来源方的许可!若未特别注明出处,本文版权属于山东华信清算重组集团有限公司,未经许可,谢绝转载!如有侵权,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做相关处理!

2.转载其它媒体的文章,我们会尽可能注明出处,但不排除来源不明的情况。网站刊登文章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