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银河纺织有限公司破产一案,因职工债权不能全额清偿,职工多次要求提高清偿比例,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现管理人已沟通相关部门争取有关政策,但尚需一定的时间,因新年、春节临近,考虑到职工的生活困难,经申请法院同意,决定先兑现职工部分债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尚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职工,请于12月1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欠企业款项的职工或受法院查封冻结的职工以及债权额不够全额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费的职工,债权暂不予发放。
12月15日开始,管理人将分期分批的通知具体发放时间及地点,职工持本人身份证领款,如委托他人代领,应带授权委托书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烟台银河纺织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0一0年十二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