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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倒闭后员工社保如何处理

一、企业破产倒闭后员工社保如何处理

1、企业破产倒闭后如果欠缴员工的社保的,需要以其破产财产来及时为员工补缴。

2、企业在清偿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就需要清偿拖欠的员工工资、社保等费用。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员工离职社保怎么办

1、辞职后,职工可带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和养老保险手册,到参保所在地的社会保险局,办理续保手续(外地职工可以办理转移社保关系)将个人社保关系转移到个人账户(部)。

2、有经济条件的可以继续缴纳社保费,没有经济条件的可以暂停缴费(以后可以申请继续缴纳),达到退休年龄后可以领取养老金,但累计缴费年限必须满十五年以上,如果到退休年龄累计年限不足十五年的只能一次性退个人所缴纳的社保费用。

缴纳社保费用的多少会影响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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