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术研究

[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的特征包括哪些,破产重整的终止原因又是什么

  一、破产重整的特征

  破产重整:1)仍由企业管理层管理,企业拥有法人资格,但在破产管理人的监督之下.

  2)重整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一般情况下(1)申请重整(2)决定重整(3)提出重整协议(4)按协议各方履行义务(5)重整完了(6)终结破产程序或者破产清算,重整协议一般在决定重整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6个月;

  3)新修订的破产法没有明确规定重整期限,根据立法意图可以推知重整期限应当在重整协议中明确规定;

  二、除重整程序结束外,重整可能因以下原因而终止:

  第一、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第二、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第三、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第四、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总之,破产重整是一个意义重大又十分复杂的事项,需要特别注意。


本文首发于智飞法律网,原文地址:http://www.lawbang.com/index.php/topics-list-baikeview-id-60562.shtml,转载须注明出处,侵权必究。

免责声明:

1.本网内容注明授权来源,任何转载需获得来源方的许可!若未特别注明出处,本文版权属于山东华信清算重组集团有限公司,未经许可,谢绝转载!如有侵权,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做相关处理!

2.转载其它媒体的文章,我们会尽可能注明出处,但不排除来源不明的情况。网站刊登文章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