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公告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法律和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评审委员会和审判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本名册公布之日前已经指定管理人的案件,由原管理人继续履行管理人职责。本名册公布之日起,原管理人名册不再使用。特此公告。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1年4月18日

附件: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单

注:机构管理人(347家,一级142家、二级205家),个人管理人(61名)。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来源: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免责声明:

1.本网内容注明授权来源,任何转载需获得来源方的许可!若未特别注明出处,本文版权属于山东华信清算重组集团有限公司,未经许可,谢绝转载!如有侵权,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做相关处理!

2.转载其它媒体的文章,我们会尽可能注明出处,但不排除来源不明的情况。网站刊登文章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