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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角】如虎添翼,当区块链遇上破产法

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24日下午就区块链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进行第十八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区块链技术的集成应用在新的技术革新和产业变革中起着重要作用。我们要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明确主攻方向,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



区块链(blockchain)在近年来已经成为了一大热词,英国《每日电讯报》的一篇报道称,支持加密货币世界的分散式分类系统区块链技术可能是自互联网以来最重要的发明。作为一名与时俱进的破产人,我们怎么能不去了解下到底什么是区块链呢?区块链又能和破产法碰撞出怎样的火花呢?

区块链是什么?三分钟带你看懂!

当前交易中,当我交给你100元钱,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不再拥有这100元,当前我们依赖银行、政府等中介机构,来构建经济的信用体系,这些中级机构承包了商业贸易的众多流程,由于他们的过度集中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例如信息的安全性低、办理效率低下、中介机构高额手续费等。由此区块链应运而生,它依靠大量的、全球性的分散账本,在每一台电脑上都可运行,任何资产都可以通过区块链传输、移动,而不需要中介。基于比特币这种加密货币,世界各地的人们可以建立信任体系,去中介化,进行点对点的交易。

一言以蔽之,其本质上就是通过密码技术、节点合作和一些复杂的代码建立信任,利用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性和安全性共同建立起一个互联网系统的“信用共识机制”,从而取代社会原有的依赖中介的信用体系。


区块链如何运作?


区块链存储数据没有一个中心区域,它的数据分布在全球的账本上,利用最高级别密码进行加密。当一次交易处理完时,它会通过全球数亿台计算机发布全球通告,而有一些名叫“矿工”的人,他们利用其运算能力处理这些信息。每隔十分钟,互联网会产生一个“区块”,包含着过去十分钟内所有的交易信息,“矿工”们会相互竞争处理这一区块中的数据问题,第一个找出区块并完成运算的“矿工”,会给予数字货币奖励,也就是比特币。最重要的是,每一个区块的产生都以上一个区块的运算数据为基础,这一区块连接着上一个区块,上一个区块又连接着上上个区块,所有的区块都连在一起形成一个链条,每个区块都依赖之前区块的数据而存在,这就是区块链。


每一个区块上都有时间戳,所以如果你想修改或者造假其中一个数据,你就要一同修改之前所有区块上的历史数据。因为每个区块是由不同的电脑产生,这就意味着你要同时击败全球拥有最强大运算能力的所有电脑。对于任何人来说,这都是不可能实现的。这也就保证了区块链数据的真实性与不可修改性。


综合以上,我们可以总结出区块链的几个特点:

1.利用“技术自证”取代“社会公证”,去中介化,构建“信用共识机制”。

2.数据链条层层加密,在技术上断绝了伪造篡改的可能性。

3.可应用领域广泛,在互联网、金融、法律、知识产权等方面均有利用价值。


"区块链+破产"的火花

区块链+破产司法实践



2019年10月15日上午,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主持召开浙江中友实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次债权人会议应到债权人2601家,实际出席会的债权人为2550家,其中参加网络会议的2323家。


这个破产案件与其他破产案件不同之处是,法院采用了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破产清算线上管理平台进行对破产案件的管理。有以下几方面的好处:

其一,针对法官管理。因为该案中债权人数量众多,有两千余人,法官难以对每个债权人的合同内容、债权债务内容进行统筹审查,传统案件办理过程中债权人申报权利的周期被拉长,法官审查困难,投票表决难以统计,导致案件久拖不决。采用线上管理平台后,法官可以很方便地对全体债权人进行管理,债权人可线上参与债权人会议,实时在线获取庭审的进程,接收管理人发布的公告,有利于债权人会议的顺利进行,提高债权人的参与度。

其二,针对申报债权。债权人可以通过区块链存证的方式申报债权,经公证后,将其提交的相关债权债务的材料固化在区块链上,由该区块链系统进行统一管理,保证了证据提交的合法性,在很大程度上杜绝了相关材料的篡改、灭失风险。并且将证据存储在区块链上,更加方便调取证据,在保证证据真实性、合法性的同时,提高了案件办理效率。

其三,针对表决结果。在区块链系统中进行破产案件的办理,会让参与的法官、债权债务人、破产管理人的各种操作在区块链留下不可变更的数据,从身份验证到投票表决,均可确保其真实性,每一环都有迹可循。最后线上投票表决的结果真实性具有保证。

其四,针对程序公正。区块链在破产程序中的应用可以说是给破产程序走过的每一步都作了记号,促进程序公正公开。利用区块链严格记录破产程序的流程,每个当事人的每个行为都被记录为一个个不可改变的区块,就算债权人有成千上万个,也可以保证程序的公正进行。

其五,针对事后监督。区块链是连续的,这意味着我们可以就任何一个有异议的数据,对其验证真实性。因此,在破产案件中,可以保证债权人在异议期中能够验证投票结果的合法性。也可以就整个破产案件中的每一个程序性环节进行验证,保证其合法性。



“区块链+破产”未来畅想与挑战


目前我们国家对于区块链的破产法实践还停留在其底层应用,未来的破产法如何同区块链技术更好地融合呢?


畅想之一:债权债务不用申报,相关信息直接提取


在债权申报时,当前在将破产债权申报的相关材料存入区块链前,还需要进行公证,确保存入时信息的真实性。


出现这种问题的原因是,债权人债务人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利用区块链,其形成在区块链系统的外部,无法验明真伪。倘若交易活动本身就在区块链中完成,交易数据自产生时固定在区块链上,就可以真正实现破产债权债务申报“不证自明”,直接提取运用,无须证明。


实现以上畅想的做法,就是发展区块链合同存证技术。


若当事人签订相关合同时就利用了区块链技术,一方面,当发生债务不能清偿的情况时,可以及时调取区块链数据,调取出来的合同内容因为其产生在区块链中自然具有公信力,可以有效防止债务人赖账,避免逃避债务;另一方面,在申报破产债权时,可以利用区块链的存证系统直接调取合同证据,大大减轻了债权人申报债权的难度,提高破产案件办理的效率。

畅想之二:区块链参与破产拍卖

破产拍卖时需要会有很多潜在购买者参加拍卖,传统模式需要专业的房地产从业者作为中介对于拍卖卖家的资格进行审查,同时还要审查其投标顺序。而利用区块链去中心化的特点,可以去除拍卖的中介。


计算机网络可以代替专业人士进行资格审查,一旦区块链审查通过后,其竞价的顺序就被打上时间戳记录下来,从而不可变更地记录下拍卖的信息。因为每个人都通过区块链技术认定参与资格,借由区块链的不可变更的特性的保障,避免出现因人情世故关系享受优惠待遇,也避免程序上的错误,从而使得债权人债务人权利得到保障。


畅想之三:申报债权和清偿自动化


在整个申报债权的过程中,利用区块链可以自动筛选出该债权申报是否为及时的、不重复的,如果申报存在问题,可以及时通过网络通知债权人。而在传统程序中,这一工作往往需要大量的人力来进行,极大降低了办理效率;申报完成后,在清偿过程中,区块链也可以将其之前储存的申报债权的信息进行导出,自动确定优先级和分配方案,实现清偿过程的自动化。


面临的挑战:虚拟货币破产执行问题

区块链对于破产法的影响不仅仅停留在影响破产程序的运行上,区块链对于交易方式的影响会间接影响到破产法的实行。


近些年出现了大量ICO(Initial Coin Offering),也就是区块链融资,即通过发行虚拟货币进行融资,融资完成后的公司持有大量虚拟货币,当这样的公司破产时,会遇到很多问题。由于区块链是去中心化的,由点对点直接交易,并且具有隐秘性,如果债务人通过区块链进行转移财产,其监管难度将远大于传统依赖银行等中介的情况;并且区块链数据具有不可逆的属性,当债务人资不抵债申请破产后,又转让其虚拟货币,难以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恢复原状,是否应将该虚拟货币的债权转化为金钱债权对债务人主张?


若你觉得这些还不够,Richard Turton奖获得者张彧通先生还提出了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破产重整数字化的构想,详见往期人物专访:




以上列举的,也仅仅是区块链应用的冰山一角,这一技术在金融领域中可能会导致简化支付流程、去除资产管理中介、优化证券交易流程、优化清算结算环节、深刻改变当前的交易行为和模式,势必带来对破产清算重组等程序的影响,作为一名破产人我们也要正视“区块链+破产”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参考文献:

【1】中文科技资讯,杭州余杭区法院首用“区块链+钉钉” 赋能破产审判高效、可信。http://www.citnews.com.cn/commerce/brand/weixun/201910/103696.html

【2】Renato Mangano,Initial Coin Offerings and Insolvency Law,University of Oxford,Dec 17 2018.

【3】Joanne Lee Molinaro,Blockchain—Not Bitcoin—In Bankruptcy,Foley & Lardner LLP,January 29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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