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同意调解,但是我现在住在渝北区,渝北区是疫情高风险区,我所在的小区实行出入管制,我出不了渝北,没办法到彭水法院来签署调解协议怎么办?”电话中,被告郑某无奈的说道。
彭水法院受理原告向某诉被告郑某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定于2020年2月4日开庭审理,由于疫情爆发,该案延期审理。为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彭水法院转换思路,采取电话、微信等不见面方式对案件进行调解。
2月25日,家住重庆市渝北区的郑某接到了彭水法院法官的电话,询问其与原告向某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相关案情,据郑某陈述,原告向某诉称属实,被告郑某确实尚欠原告向某挖掘机租赁费37000元未支付。被告郑某2018年曾在重庆市彭水县做工程,向原告向某租赁挖掘机,二人于2019年进行结算,被告郑某尚欠原告向某挖掘机租赁费37000元,被告郑某拟于年底收到工程发包方支付的工程款后立即向原告向某支付,谁知一场疫情打乱了全部计划,发包方欠被告郑某的工程款未能按期支付,被告郑某亦未能及时向原告向某支付租赁款。了解了案情后,彭水法院法官立即电话联系原告向某,经过多次电话沟通协商,最终,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向某宽限被告郑某付款期限,被告郑某于2020年6月30日前付清欠款。
案件进展到这一步,双方达成调解,皆大欢喜。可是被告郑某突然在电话中提到他现住在重庆市渝北区,渝北区目前仍是疫情高风险区,其所在小区实行出入管制,无法到彭水法院签署调解协议。听到这里,彭水法院法官不禁为难起来,疫情严酷,事关当事人的生命安全,被告郑某的情况特殊,不容小视。承办法官紧锁眉头,来回思量,却怎么也想不到一个好的办法来解决。突然,灵机一动,他想到,被告郑某身在渝北区无法来彭,但是他可以到渝北区人民法院去签署调解协议呀!
于是,承办法官立马在自己所在的重庆破产法官交流微信群中问了一句:“请问有渝北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吗,能不能帮个忙?”并把自己的想法在群里说了一下,没想到立马便得到了渝北法院法官的响应。
最终,原告向某诉被告郑某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调解结案,完美收官。对于此案,彭水法院法官感慨道:“严酷的疫情下,我们法官之间虽然并不认识,也未曾谋面,但案件最终由我二人配合调解结案并非巧合,我们都明白这是深植于我们法官内心深处的为民初心所致,人民法院为人民,我们都幸不辱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