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淳安千岛湖鑫盛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淳安千岛湖鑫盛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

招募公告

淳安千岛湖鑫盛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盛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2019年6月29日,淳安县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浙江淳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作出(2019)浙0127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浙江淳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淳安千岛湖鑫盛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19年7月2日作出(2019)浙0127破7号决定书,指定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担任淳安千岛湖鑫盛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据鑫盛公司有关人员及部分债权人向管理人反馈,鑫盛公司具有一定的重整价值。为此,管理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欢迎有管理能力、资金实力和房地产开发能力的投资人报名参与,若投资人递交的重整方案经淳安县人民法院、管理人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具有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的,管理人将适时的提交鑫盛公司债权人会议审议,并依法适时的向淳安县人民法院申请鑫盛公司重整。

鑫盛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其主要核心资产是位于淳安县千岛湖镇排岭半岛大石坪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面积28465.65平方米,约42.7亩)及地上建筑物和附属物(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载明,该在建工程的建设规模为42698.48平方米)。

鑫盛公司的基本情况、重整投资人的要求等招募的具体细节,详见管理人上传至公共邮箱(邮箱地址:xinshengpochan@163.com,登录密码:abc123)的《淳安千岛湖鑫盛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说明书》,请重整意向投资人下载后仔细阅读、详细了解,并遵照申请。

本次招募截止时间至2020年7月22日下午15点。

管理人地址: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阳光路阳光水岸度假村1幢A座302室。

联系人:孙律师,18868422318。

特此公告。

淳安千岛湖鑫盛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

免责声明:

1.本网内容注明授权来源,任何转载需获得来源方的许可!若未特别注明出处,本文版权属于山东华信清算重组集团有限公司,未经许可,谢绝转载!如有侵权,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做相关处理!

2.转载其它媒体的文章,我们会尽可能注明出处,但不排除来源不明的情况。网站刊登文章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