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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宁鑫潮矿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公开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23日裁定受理丰宁鑫潮矿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本院决定采取公开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01 企业基本情况

丰宁鑫潮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26日,注册资金为 100万元,经营范围为铁矿石磁选销售,工矿产品购销。近年来因国家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条件要求越来越严格,加之企业生产设备落后,且资金严重短缺,已无力更新设备进行正常生产,公司已停止生产经营多年,经对公司财产进行评估审计,其所有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02 申报条件

1、申报人为编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中具有三级资质以上的机构管理人。

2、申报机构应有从事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经验,申报机构可以派出的管理人团队不少于5人,应附名单、基本资料、联系电话。

3、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4、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03 申报方式

申报管理人的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报书(一式三份)及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

申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近三年业务收入情况和编入法院管理人名册情况;

2、申报机构以往担任管理人工作的团队成员的姓名、基本情况、学历、执业年限、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情况;

3、拟推荐从事管理人工作的团队成员的姓名、基本情况、学历、执业年限、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情况;

4、申报机构拟定的管理人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内容预案等;

5、管理人报酬的报价方案。

04 选取方式

根据申报材料,由我院评审委员会对参与竞争的社会中介机构采取当面陈述和书面审查的方式进行评分,并按照得分高低确定一名中介机构担任管理人。

05 报名地点、方式、时间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我院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网络等报名方式。报名期限截止至2022年4月7日,评审委员会具体评分时间地点等事项通过电话、短信、微信方式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建龙  15733979006

              段书文  15733979072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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