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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公告

×××人民法院公告

                      ( )经破字第号
  全体职工:
  根据债务人(或债权人)的申请,本院已于  年  月  日以( )经破字第号民事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并依法成立清算组接管了的所有资产,目前正在进行破产清算工作。现要求的全体职工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保护好企业财产,不得非法处理企业账册、文书、资料、印章和证照,不得隐匿、私分、无偿转让、非正常压价出售企业财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破产终结前不得擅离职守,或实施某些妨害破产清算的行为。
  
                               人民法院
                               (院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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