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债权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债权。针对于个人破产公告要怎么写的问题,找法网的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知识。
一、个人破产公告要怎么写?
破产公告应写明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三)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
(四)管理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
(五)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要求;
(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七)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通知和公告的其他事项。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很显然,在公告期后才对债权债务进行了最后的了结,才能够进行最后的审计。
三、公司未进行公告的法律责任
对于未公告的法律责任,我国《公司法》第204条规定:
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本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者 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以上便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个人破产公告要怎么写的内容。公司解散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