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决定解散清算,请有关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者,视为放弃债权。注册号:442000000766224。
地址:中山市古镇岐江公路34号1楼110号
法定代表人:张艳红
清算组负责人:张艳红
清算组成员:王希奎、张艳红
联系人:张艳红
电话:13590908326
中山市苗丰照明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3日
本公司决定解散清算,请有关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者,视为放弃债权。注册号:442000000766224。
地址:中山市古镇岐江公路34号1楼110号
法定代表人:张艳红
清算组负责人:张艳红
清算组成员:王希奎、张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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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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