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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硕:消费者是银行破产制度的受益人

自由撰稿人、时事评论员 黄硕

    今年1月9日至10日召开的2014年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指出,存款保险(放心保)制度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与此同时,监管层也放出了允许银行破产的风。在去年底的一个论坛上,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表示,银监会正在酝酿加快推出银行破产条例。这也意味着,将钱存到银行不再是完全没有风险的事情。(2014年1月14日《重庆晨报》)

  以前,针对国内的商业银行谈“破产”,几乎是不可想象的事情。不过最近,这样一个词汇成了国内金融界的热门话题。根据目前透露的消息,储户在单个银行的存款,最大赔付额度可能是50万元人民币,超过这一限额的存款部分,将得不到赔偿。

  笔者不担心银行破产制度实行后,存在银行里的钱会血本无归。因为,银行完全市场化后,银行之间的竞争将无比激烈。竞争的目的是为了吸引客户,有了客户银行才能生存,这是市场定律。既然如此,这样的银行完全市场化竞争,必然是银行之间多层次的立体竞争,不仅在利率上竞争,更会在保障客户资金安全方面进行竞争。如果银行无视储户资金的安全管控,银行对客户的吸引力必然大大降低。

  也就是说,银行不会让储户的存款没有任何安全保障,国家不再为储户在商业银行的存款兜底,不代表银行不为储户的存款兜底。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银行推出为储户的存款兜底制度势在必行,这是市场倒逼所致,而非银行愿不愿意。一个有储户资金安全保障制度的银行与一个没有相关制度的银行,谁对客户的吸引力大?谁的市场竞争力强?答案不言而喻。

  正所谓车到山前必有路。撇开存款保险制度将随银行破产制度确立后应运而生不谈,在具体市场层面,银行为了生存发展,为储户资金安全提供保障是大势所趋,也是银行做大做强的必然选择。不仅如此,银行破产制度确立后,银行的服务质量必然大幅提升,真正将消费者当作上帝;否则,消费者就会用脚投票,选择服务质量更好的银行。银行破产催生银行市场竞争,市场竞争必然催生储户存款保障制度出现,可见,银行破产对消费者而言,不但不用担忧存款的安全性,而且还会从利率市场化、银行服务质量提升中获益良多。基于此,银行破产制度的出台越快越好,老百姓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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