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183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针对中小股东解散公司权的保护和行使,建议采取如下方略:
1、公司成立之初,《公司章程》中应明确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下的股东,享用申请法院解散公司的申请权。
2、咨询专业人员审慎评估,基于大股东或控股股东目前对公司及中小股东的侵害,公司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因为公司解散虽惩罚了压制着,但未必符合中小股东的最佳利益。
3、在必须解散公司情形下,中小股东应作好全面的材料准备工作。
4、申请法院解散公司。
5、做好公司解散后的工作
1)解散后应立即进入清算程序。
2)解散的公司,法人资格存在但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受到限制。
3)由清算组接管公司一切权利。
【相关知识阅读】
公司解散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基于一定事由的发生,而停止其积极业务活动,并开始处理其未了结事务的法律行为,包括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公司解散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六种……详细>>>
股东已经提起解散之诉,公司是否可以继续经营。公司能够提起解散之诉的前提是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在公司解散与清算之间有许多问题需要注意,在本文中将为您介绍如何把握解散与清算的衔接,以及其他解散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详细>>>
公司解散的程序是什么?公司解散是已成立的公司基于法定事由而使公司消灭的法律行为。解散公司需要根据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注销登记等……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