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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一家公司破产清算公告

9月6日,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裁定受理河南省雪健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公 告

2021年7月30日,本院根据河南省雪健实业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了河南省雪健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8月27日指定漯河慧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河南强人律师事务所联合体为河南省雪健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河南雪健实业有限公司债权人应在2021年10月10日前,向管理人(通信地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嫩江路企业总部大厦12-13层,河南强人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462000,联系人:王梦雪15039518173、王艳敏13938019603、张苳原18603955799、蒋若愚17639533530)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河南省雪健实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1年10月25日9时在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还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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