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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破产审判经验交流会暨破产案件清理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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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7日上午,省法院召开全省破产审判经验交流会暨破产案件清理工作推进会。省法院副院长吴锦标出席会议并讲话。本次会议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在省法院设主会场,在各中院、基层法院设分会场。各中、基层法院分管副院长,从事破产审判工作的法官、法官助理,部分市县政府、企业代表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上,淄博中院院长梁久军、东营中院院长廖伟忠、滨州中院院长李军分别介绍了当地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经验,东营市政府、大海集团介绍了府院联动机制建设及企业破产重整情况,济南、青岛破产法庭汇报了破产法庭成立以来的工作情况。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省破产审判工作取得一系列新进展新成效。2017年-2019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1510件,审结1066件,同比分别增长190.38%和92.42%。先后审结青岛造船厂、常林集团、大海集团、西王集团等一批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破产案件。济南、青岛破产法庭相继挂牌成立,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持续深化。全省法院在建立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破产案件规范审理、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管理人队伍建设等方面作出了很多有益探索,审判监督指导机制日益完善。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围绕抓好“六稳”、抓牢“六保”,创造性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破产审判工作。要提高破产处置的市场化、法治化水平,将破产清算、和解和重整程序中应由市场决定的因素,一律回归由市场来决定。要加大“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力度,把“僵尸企业”清理作为服务党委中心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紧抓好。

  会议要求,要集中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对全省未结破产案件特别是2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开展专项清理。要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将破产审判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普遍实行院领导+庭长+员额法官办案模式,配齐配强破产审判团队。要提高管理人履职能力,明确法院与管理人在破产审判工作中的定位和分工,督促管理人勤勉尽责。要推进常态化府院协调联动机制建设,推进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税务调整、股权变更、破产费用综合保障等配套机制建设。要提升破产审判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破产重整案件信息平台对破产审判工作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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