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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破产资产转让公告

    受山东郓城县人民法院委托,依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破产资产变价方案,中海油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拟对中海油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破产资产进行公开转让。

    一、转让破产资产的基本情况

    1、年产9万吨LNG(液化天然气)装置及配套储运、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2013年12月建成投产,2015年4月停产)。

    2、位于山东省郓城县煤化工业园区内的土地使用权179,728.14平方米(约270亩),土地使用权性质出让,终止日期2061年5月25日,土地使用权证号:郓国用(2012)字第6986号。

    3、房屋建筑物约13000平方米,办公生活用房约6000平方米,生产车间约7000平方米,购建年限为2011至2013年。

    特殊说明:以上拟转让资产整体打包处置,以最终评估报告清单为准。

    二、拟转让破产资产行为批准情况

    本次资产转让行为经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批准,由中海油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实施。

    三、拟转让破产资产的评估情况

    经山东诚和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拟转让破产资产的评估价值为12616.67万元。

    四、买受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五、综合说明

    1、拟转让破产资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和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2、涉及转让资产的相关文件等资料,以管理人现有资料为准,买受人自行解决可能存在资料缺失问题及其他问题。

    3、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转让协议书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法院和管理人负责配合。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与中海油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案件有关的企业、个人(出资人及债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

    六、联系方式

    单位:山东郓城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夏广太    电话:13905305828  

    单位:中海油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  

    联系人:孟 强     电话:18805307111

    现场查勘地址:山东省郓城县煤化工园区(郓城县随官屯镇),距G1511日兰高速随官屯互通立交约2.5千米。

中海油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0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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