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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襄阳某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案情简介

襄阳某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是襄阳市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其所开发的项目涉及民生工程建设。2019年11月,四川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长期处于停产停业、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湖北襄阳中院申请对该公司进行破产重整。襄阳中院于2020年1月2日裁定受理该案,于同年1月6日指定襄阳市樊城人民法院审理。

受理案件后,樊城法院指定该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多次与管理人进行研究会商,对管理人拟定的重整路线图进行法律可行性验证。积极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向其释明法定权利与法定义务,为重整顺利进行扫清障碍。然而由于新冠疫情影响,企业复工面临巨大困难。为保证案件各方利益,3月17日复工后樊城法院迅速对债权申报事项进行补充公告,顺延申报债权期限,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省界解封后,樊城法院第一时间约谈企业负责人,要求企业做好财、物、账目等资料的移交工作,督促管理人抓紧与战略投资人协商资金引入问题,破产重整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典型意义

破产重整案件办理耗时长,引入战略投资人困难,协调各方矛盾难度大。人民法院通过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在保障各方权益同时,与相关各方积极联动,将法定的重整程序与引入战略投资恢复生产相结合,将疫情带来的影响降至最低,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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