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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盐亭县人民法院关于盐亭县华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招募公告

四川省盐亭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已裁定受理盐亭县华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现面向全省公开选任管理人,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机构为编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或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中的中介机构。

(二)申报机构近三年有担任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管理人的经历,且管理的破产企业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不低于1000 万元。

(三)申报机构及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况。

二、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从事管理人的主要业绩资料。如仅有一家符合条件,则指定该机构担任管理人;如有两家以上符合条件,本院将采取比选方式选任管理人。

三、报名时间

报名期限截至2021年12月20日。

四、报名地点与联系人

报名地点:四川省盐亭县人民法院一楼法官接待室

联系人:冯波

联系电话:13699619322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以上信息来源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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