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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文法院关于公开选任破产管理人的公告(二)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关于公开选任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2019)奎法技指字第0001号

 

我院受理债务人潍坊万鼎安经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案件审理的实际情况, 本院决定采用竞争选任方式公开招募一家社会中介机构作为管理人。  

一、企业基本情况:

 潍坊万鼎安经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9日,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位于潍坊市奎文区庄检路2600号信息电子配件组装项目G号楼02,经营范围是销售:服装鞋帽、布匹、针纺织品、内衣、袜子、羽绒制品、棉纱、制衣辅料、床上用品、橡塑制品、五金机电、木材、建材、服装加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需为已列入山东省人民法院编制的破产管理人名册的一级管理人;

2、申报机构近3年内独立担任破产管理人的破产案件在3件以上,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债权总额8000万元以上;(2)债权人总数100人以上;(3)职工人数300人以上;

3、申报机构可以派出的管理人团队不少于6人,其中律师或会计师、审计师、清算师不少于3人;

4、申报机构与债务人潍坊万鼎安经贸有限公司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能担任管理人工作的情形;

5、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报书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

申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破产团队建设情况;

2、申报机构以往担任破产管理人的经验和工作业绩 ;

3、拟推荐从事本案管理人工作的团队成员的基本情况、该成员的主要业绩;

4、获选后的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思路、工作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预案等内容。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本公告发布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技术室报名,并将相关资料一式三份邮寄至本院技术室(联系人:盖尚尚,电话:0536-6859823),对逾期提交的申报资料不予受理。

五、申报期限届满后,由本院评审委员会从申报的机构中择优确定破产管理人。

咨询报名工作和案件情况,请接洽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技术室,联系电话:0536-6859823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二O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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