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6日上午9:30,四川省眉山市南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润公司)破产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彭山影剧中心召开。该会议由彭山区人民法院合议庭主持。破产管理人四川山助律师事务所向大会作了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破产债权申报、登记、初审情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作了南润公司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南润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管理人作了公司经营亏损情况说明。有300多名债权人登记参加了此次会议。
据四川山助律师事务所主任李琦介绍,南润公司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由于公司经营不善,导致严重资不抵债,靠公司自身恢复生产经营、扭亏为盈已无希望。根据南润公司申请,彭山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16日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案,并依法指定四川山助律师事务所为该案破产管理人。
此次会议完成了破产债权申报、登记、初审等相关工作,达到了会议既定目标。同时,由于该破产案涉及债权人人数多、债权总金额大、案情复杂,四川山助律师事务所作为破产管理人,工作量相当大。但四川山助律师事务所将依法、尽心履职,争取资产处置效益最大化,依法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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