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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裁定受理徐明彤对广州市布城首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一案公告

本院裁定受理徐明彤对广州市布城首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一案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01破166-4号

2020年6月30日,本院裁定受理徐明彤对广州市布城首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一案,本院认为,本案经广州市布城首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清产核资,未接管到广州市布城首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财产,广州市布城首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现无财产可供分配。广州市布城首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申请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3月11日裁定终结广州市布城首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二O二一年三月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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