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曙光,江西人,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全国人大财经委《企业破产法》《企业国有资产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立法起草小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研究员,中国法学会理事,国际破产协会中国委员会联席主席,美国破产学会(ACB)第十九届终身外籍会员。
2021年7月19日,深圳市的梁先生收到了来自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书,他的个人破产重整计划得到了批准——这是我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自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的第一案,梁先生也成为我国第一位在法律意义上“破产”的自然人。
今年35岁的梁先生由于创业失败,负债累累,每月仅要偿还的利息和滞纳金就将近7000元,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个人破产。及一些生活必需品作为豁免财产之外,其他收入均用于偿还债务本金,并免于偿还利息和滞纳金。
谁可以申请破产?谁又能成功破产?
本期《法治深壹度》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李曙光教授为您详细解读个人破产制度。
观看指南
央视频网络直播时间:
2021年11月6日 周六 18:20
CCTV12频道播出时间:
2021年11月6日 周六18:20
重播时间:
2021年11月6日 周六22:35
2021年11月7日 周日11:30、15:00
责任编辑:谢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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