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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清算限高令是否能解除

一、公司破产清算限高令是否能解除

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司清算结束后,公司终止,对公司的高消费限制令就要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九条 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四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二、企业破产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有限责任公司

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

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

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结束,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公司终止后,对公司的高消费禁令就没有意义,应当解除高消费禁令。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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