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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申请破产难吗

在我的生活中,有很多的人在管理公司的时候可能会因为管理不善导致破产,那么债权人是否可以申请破产?债权人申请破产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债权人申请破产难吗

根据《破产法》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条件如下:

1、债权人的申请资格。在破产法上,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只能行使自己的请求权。因此,按照破产法的规定精神,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须为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

(2)须为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

(3)须为已到期的请求权。

2、债权人申请的形式条件。根据司法解释,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有:

(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3、债权人申请的实质条件。破产法第7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在这里,法律对债权人申请的实质条件只规定了“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这并不意味着在债权人申请的情况下,破产原因的事实构成只有一项,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事实属于企业内部情况,债权人通常无法确知,因而不应要求债权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加以证明。如果债务人确实不具备破产法第2条规定的破产原因所要求的其他事实,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后,可以裁定驳回申请。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如果债权人发现自己的债务根本要不回来,这个时候公司又支不抵债的话,就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这个时候是有机会要回自己的债务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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