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郓城县锦绣塑编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公告

(2019)鲁1725破申6号

本院根据刘海霞的申请于2019年6月4日裁定受理郓城县锦绣塑编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一案,并于2019年6月20日指定山东郓州律师事务所为郓城县锦绣塑编有限公司管理人,2019年6月20日张贴了债权申报公告,现债权申报期已满。

本院定于2020年6月5日9时在山东郓州律师事务所二楼会议室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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