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债权人:
山东莱州缝纫机厂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原定于2012年3月30日上午9时在莱州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召开。现变更莱州市缝纫机厂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变更后时间为2012年6月15日上午9时在莱州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召开,望各债权人准时参加。
参会须知:
1、参会人员应为已申报并经管理人审查确认享有债权的债权人。
2、债权人系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管理人留存,原件用于核对)。
3、债权人系机构(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授权出席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债权人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提交委托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此通知
莱州市工业缝纫机厂破产管理人
2012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