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天秀房地产建设有限公司经股东会决议决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已成立清算组负责公司相关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请相关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本公司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未办理申报债权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力。
特此公告
嘉兴天秀房地产建设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3年3月6日
嘉兴天秀房地产建设有限公司经股东会决议决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已成立清算组负责公司相关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请相关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本公司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未办理申报债权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力。
特此公告
嘉兴天秀房地产建设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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