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7)粤03破申154号
申请人:深圳市墨娱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峰,总经理。
申请人深圳市墨娱科技有限公司以该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本院申请破产清算。本院依法召开了听证会,申请人到庭参加了本案听证。
本院查明:深圳市墨娱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29日,认缴注册资本714.29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期限为永续经营,以开发网络游戏为主营业务。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6月30日,深圳市墨娱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26680.78元,负债总额为4793068.08元,净资产为-4666387.30元。深圳市墨娱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该司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另查,深圳市墨娱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尚有未结执行案件,目前该司已停止经营。
本院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其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故申请人深圳市墨娱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第一款、第十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申请人深圳市墨娱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 判 长 霍 雨
审 判 员 赵 钟
审 判 员 谢 继 宇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吴贵松(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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