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泰州姜堰府院联动处置“僵尸企业”
作者: 时间:2018-09-14 阅读次数:177 次 来自:江苏法制报
9月10日下午,泰州姜堰区召开府院联动处置“僵尸企业”工作部署推进会,下发了《府院联动处置“僵尸企业”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工作要求和任务,成立了由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各镇(街道、园区)组成的府院联动处置“僵尸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区监委对府院联动工作实施监察。领导小组下设工业组、服务业组、信访维稳工作组三个专业工作组,分别由分管服务业、工业经济、公安的副区长任专业工作组组长。
《意见》突出五项主要任务,实施分类处置,将各镇街作为处置“僵尸企业”的主体责任人,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加强配套协调,人社、税务、金融、信访、公安等多部门要加强联动,优先考虑职工安置,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争取金融支持和财政支持,坚决打击涉黑行为和恶意逃废债行为;有效盘活资产,对于“僵尸企业”所涉土地、厂房鼓励各镇街回购,对属于“三优一保”规划控制的拍卖土地建议收储,对于有重整价值的企业,积极招募投资人,以保护企业优质资产,实现企业再生;优化管理环境,要充分尊重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的主体地位,积极协助管理人推动破产程序进行,充分保障管理人报酬,积极培养有担当、专业精、善做事的管理人,以满足不断增长的破产案件管理人需求;提高审判效率,法院内部将完善执破衔接机制,简化破产案件审理,积极探索预重整机制,同时加强对管理人的指导、监督和考评。
< 上一页1下一页 >
微信扫一扫 第一时间让您获取清算行业重磅新闻、学术观点——中国清算网公众号(qdhx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