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莱州雄鹰橡胶工业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作者: 时间:2019-09-04 阅读次数:2268 次 来自:中国清算网
莱州雄鹰橡胶工业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19年4月22日,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莱州雄鹰橡胶工业有限公司(下称“雄鹰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烟台华信破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管理人。管理人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资源有效整合,推动和保障雄鹰公司重整成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就本次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重整投资人。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以接受各方的监督。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2、意向投资人缴纳投资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对雄鹰公司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二、企业概况

1996年,山东环日集团总公司投资成立了莱州市环日橡胶厂;2003年,莱州市环日橡胶厂改制成立了雄鹰公司,同年7月28日在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登记住所地为莱州市土山镇,现经营所在地为莱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工业园。营业期限:1996年1月8日至长期。经营范围:加工、销售:轮胎,三角带、橡胶制品;销售:橡胶原料;货物进出口(国家限制或禁止出口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企业优势
1.雄鹰公司是一个集巨型、大中型工程机械轮胎、工业车辆轮胎、农业轮胎及载重汽车轮胎生产为一体的国内专业轮胎生产制造企业。
2.雄鹰公司与多家工程机械轮胎公司零售商和代理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为国内大型工程机械制造公司及汽车制造公司配套,并为世界多家知名企业加工生产各种系列轮胎,品种齐全、价格合理。
3.雄鹰公司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雄鹰公司技术和人员储备雄厚,本着重信用、守合同的经营理念,以稳定的产品质量为保证,以多特色经营和薄利多销为原则,无论是产品还是服务均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公司一直始终奉行“诚信求实、致力服务、唯求满意”的企业宗旨,企业多年以来一直全力跟随客户需求,不断进行产品创新和服务改进。
四、重整投资人条件
1、意向投资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具有五年以上经营年限;
3、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相应对价,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五、投资人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需提供副本原件审核);
3、企业近三年的年度财务报表(须加盖企业财务章和公章);
4、意向投资人出具的具备重组资金实力及可调控资金能力的专项说明;
5、载明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
6、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六、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9月30日17时。
2、报名地点:山东省莱州市文昌北路1623号雄鹰管理人办公室。
3、有意向参与重整的投资者,应在报名时向管理人缴纳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并汇入下列账户:
账户名称:莱州雄鹰橡胶工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 14650078801500000388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州支行
4、管理人将依据上述标准,在报名截止日起5日内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要求的,出具资格入围通知书;未入围的,管理人在审查期限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保证金。
5、管理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律师:15628890199
王律师:15562517789
七、保密义务
对入围意向重整投资人需要的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债务人信息、数据、资料等,相对方需要遵守保密义务,相对方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重整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保证金并要求相对方赔偿损失。
八、特别声明
本公告仅供参考,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以尽职调查结果为投资依据,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管理人诚挚欢迎有实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单位及投资机构前来接洽、参与重整投资。
莱州雄鹰橡胶工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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