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布城首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整招募投资人公告
作者: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时间:2020-10-21 阅读次数:1827 次 来自: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公众号
广州市布城首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重整招募投资人公告
致各意向重整投资人:
因债务人广州市布城首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布城管理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权人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且目前已超过2/3的申报债权人书面同意重整。
为了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最大化的实现布城管理公司的重整价值,管理人根据案件进度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具体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方式进行,接受各方监督。为了使重整投资人了解成布城管理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流程等,管理人制作本招募公告。本次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适用,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招募邀请中所披露的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如需管理人对本招募公告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或需查阅债务人债权申报、经营情况等情况,或需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请在招募结束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及《保密承诺书》,缴纳保证金之后进行。管理人在尽职调查阶段向投资人提供的材料仅供投资人参考,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同意按照布城管理公司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三)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故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能存在未依法申报的债权,需要投资人进行相应清偿。
(四)除布城管理公司资产负债情况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债权,将与重整投资人提供的偿债资金一并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清偿债务。重整投资人提供的偿债资金不包括因重整投资人投资而需要变更营业执照、资产权属或因本次投资需要缴纳的一切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五)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二、企业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工商登记信息
2012年3月7日,广州市布城首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广州市海珠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5915235078;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夏慧芳;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注册资
本:50万元;住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2-18号【双号】242。
布城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比例为:罗湘群,持股比例为51%,认缴出资额为25.5万元;广州越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9%,认缴出资额为24.5万元。
(二)企业经营情况
布城管理公司大概在2016年停业,管理人目前没有接管到相关账册资料。
(三)企业资产情况
1、合同签订情况。①2014年3月28日,林勤、广州市通俊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广东日之泉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与布城管理公司签订《商场租赁合同》,将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2-18号【双号】江南新苑A1-A4裙楼,出租面积共4层,约为24000平方米出租给布城管理公司,租赁期限为2014年4月1日至2034年3月31日。租金为240万/月,租金按照季度支付,采用先付后租,在每季度前十天支付完毕。②2014年10月28日,林勤、广州市通俊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广东日之泉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与布城管理公司签订《商场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明确商铺存在司法查封,故约定变更租金为60万/月;免租期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
2、说明。上述两份合同管理人没有接管到原件,在相关的诉讼中也未见已核实过原件的表述。布城管理公司免租期后就没有再向任何一方交付租金,投资人需自行考虑并确定合同效力及能否履行等问题。上述部分商铺已有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他人享有使用权,还有一部分商铺现仍存在司法查封。布城管理公司及管理人不负责移交场地,现商场外门被锁,商铺的现状及间隔情况、相关转租情况、商铺使用情况等请投资人自行核实确定,一切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三、重整投资人需满足的条件
(一)报名主体资格
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及商业信誉,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与经营管理能力,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相应对价,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后续生产经营。
2、具有经营同类业务的经验及背景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入围。
3、未负有到期未清偿且较大数额的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4、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临时管理人报名。
(二)报名流程
1、提交报名材料
有意向的重整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意向书和证明符合投资人条件的企业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投资意向书应当包括投资者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参与重整或全盘承接布城管理公司债权债务及资产的明确意思表示、资金实力证明、拟投入的偿债资金、偿债方式和期限、初步重整方案、重整后的经营方案、同意对知悉的债务人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协议的声明等。
2、缴纳报名保证金
报名保证金为陆万元。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后3日内,应将保证金汇入至管理人账户。管理人银行账户信息如下:账号名称为广州市布城首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银行账号为15000104212420。
四、确定投资人
缴纳保证金期限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将本着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以提供偿债资金的数额、偿债方式及期限、经营方案为主要参考依据确定一名重整投资人,一名备选重整投资人。
五、保证金的退还
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其交纳的保证金,管理人将在与确定的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或重整程序终止后(以先到达时间为准)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管理人无义务向其说明未被确定的理由或对参与本次招募活动的支出进行补偿。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18日17时止。
(二)材料递送方式:材料密封后寄送给管理人。请意向人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递交至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骆慧连;联系电话:15521392039;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11号建和中心17楼ABC室)。
七、发布公告
本公告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淘宝网、京东网及平安银行等平台上发布。
广州市布城首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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