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评析
作者:蒋馨叶 时间:2015-03-20 阅读次数:34232 次 来自:中国清算网
【案例背景】
尚德电力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德电力),一家世界光伏业的领军企业,2005年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STP),成为中国第一个在美国上市的民营 企业,股价一度冲高到 85 美元。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尚德) 则是尚德电力旗下资产规模最大的生产基地,集中了 95%以上产能,10 年间成长为全 球最大的光伏组件生产商之一。
2012 年,无锡尚德遭遇美国“双反”壁垒重创,加上内部管理出现问题、一些重 大投资决策失误,巨额欠款不能清偿等原因,企业运行陷入极端困境,尚德电力股价 一度跌至 0.6 美元以下,三次收到纽约证券交易所停牌警告,并一度被强制进入退市 程序。
2013 年 3 月 18 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南 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等 8 家银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 7 条第 2 款以无锡尚德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江苏省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无锡中院)申请对无锡尚德进行破产重整。2013 年 3月 20 日,无锡中院裁定批准无锡尚德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并指定由地方政府职能部 门组成清算组担任管理人。裁定当日,无锡中院即携管理人完成对无锡尚德的财产和 营业的全部接管工作,包括接管公司的全部证照、财务及全部财产。
考虑到重整工作的复杂性和专业性,无锡中院受理该案后,建议清算组通过市场 化运作遴选审计、评估、法律、财务等中介机构,充实清算组团队,充分发挥中介机 构在市场价值判断、营业管理咨询等方面的专业优势。随后,清算组根据重整工作的 实际需要聘请了在业内享有较高知名度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无锡东华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宝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为 无锡尚德重整提供法律、审计、评估和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这一强有力的工作团队 为无锡尚德重整提供了坚实的保障,确保了无锡尚德重整工作依法、高效、有序开展。
为了能够顺利重整,无锡中院要求无锡尚德的高管留在企业配合重整工作。但是, 仍有多名外籍高管宣布离职。根据《企业破产法》第 15 条“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 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之第 4 项“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无锡中院对部分高管实施了边控 措施,要求这些高管不得离境,配合重整工作。
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第 25 条“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第 5 项“在第一次 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之规定,在第一次债权人会 议前经无锡中院的许可,作出了继续经营的决定。由于无锡尚德是一家高科技型生产 企业,营业事务涉及面广、专业要求高,需要熟悉公司业务和企业管理的专业人员参 与,以维持公司价值及“尚德”品牌价值,提高企业运营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在法院 指导下,管理人于 2013 年 3 月 21 日与在资产重组领域及企业管理等方面具备人才优 势和丰富经验的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国联)签订《聘用 协议》,聘请无锡国联负责管理无锡尚德重整期间的营业事务,成功实现了无锡尚德 的复工。
2013 年 5 月 22 日,无锡中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初步向债权人公布了债权的审核结果,资产负债的审计评估结论,企业恢复生产后的基本情况等,并决定设立 债权人委员会。据审计及评估报告显示,无锡尚德资产审计值为 103.84 亿元,其中, 应收款项审计净值为 62.66 亿元。在破产清算的前提下,资产评估值为 22.43 亿元。 负债情况:在重整期间,共有 553 个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金额合计 214.64 亿元。经审查确认的债权金额合计 94.64 亿元。在模拟无锡尚德破产清算状态下,普通 债权所能获得的清偿比例约为 14.82%。通过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了解到公司目 前所面临的困境以及未来扭亏为盈走出困境的方向,破产重整得到债权人的理解和支 持。
为了彻底恢复无锡尚德的持续经营能力,从 2013 年 6 月下旬开始,在法院的指 导下,管理人从全球范围内上百家光伏行业及上下游企业中,筛选潜在战略投资者,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尽职调查、提交投标文件、工作小组专业评议等严格的招募程 序,江苏顺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风光电)以支付偿债资金 30 亿元的绝 对优势获得无锡尚德战略投资者资格。
据此,在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管理人于 2013 年 10 月底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重整计划》),《重整计划》中明确职工债权、税收债权、担保债权均按 照 100%比例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受偿。普通债权的清偿比例为:每家债权人 10 万元以 下部分(含 10 万元)的债权全额受偿;10 万元以上部分在“现金”及“现金+应收款” 两种方式中择一受偿。以“现金”方式受偿,受偿比例为 31.55%。以“现金+应收款” 方式受偿,即每家债权人除按照 30.85%的清偿比例获得现金受偿外,还可以无锡尚德 账面 9 笔应收款受偿。出资人权益调整为零。并提供了后续经营方案。
上述《重整计划》,在 2013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二次债权人大会上,职工债权 组、税收债权组、担保债权组均全票表决通过,人数最多的普通债权组也达到了 96.91%的高通过率。2013 年 11 月 15 日无锡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无锡尚德重整 程序。2013 年 12 月底偿债资金 30 亿元全部到位并分配完毕。2014 年 4 月 18 日,无 锡尚德《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无锡中院作出终结裁定。
顺风光电入主无锡尚德后,在技术改造、产业优化的基础上增资扩产,职工人数 从重整受理时的 2000 余人增至 5000 余人(包括子公司达上万人),2014 年上半年产量已创无锡尚德历史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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