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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彬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作者: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公众号公众号 时间:2021-12-09 阅读次数:563 次 来自: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公众号公众号

上海彬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根据2019年7月25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沪0118破28号]民事裁定书,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申请人上海天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上海彬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彬辉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为推动彬辉公司重整、维护企业运营价值、实现资源整合,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及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彬辉公司概况

彬辉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25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注册地为青浦区北青公路8558号1幢1层B区119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85852026782,营业期限自201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4日,法定代表人朱克超。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彬辉公司主要资产

彬辉公司的主要资产为位于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郏一村9/5丘(青浦区出口加工区沪青园工10-027号)的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面积20386.48平方米;其上共有5幢建筑物。根据上海普泓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普泓评报字2020第11B013号]评估报告及相关说明,该在建工程的评估价值为14481.87万元。

建筑物具体情况如下:

(一)土地情况

(二)地上建筑物情况(下表为不动产登记信息,可能与实际状况不符)

(三)现场查勘情况

彬辉公司厂区内设施设备配套较为完备,空间布局较为合理。建筑物外墙贴墙砖,铝合金窗,公共区域内墙及天棚多刷涂料,地面部分铺地砖,部分为环氧地坪。

彬辉公司厂区东至规划道路,西近崧盈路,北临规划道路,南近松泽大道,位于外郊环间。

彬辉公司厂区曾设有多个租赁关系。其中,研发车间一、综合车间、测试车间、门卫曾被出租给上海茸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又被其转租给十多家单位);研发车间二前的空地被成都龙洋距物业有限公司占用;研发车间二已于2020年11月17日由管理人收回(目前空置)。管理人已发函给相关当事人,自破产受理日起解除了所有租赁合同。但上述单位均未主动迁出,目前仍然占用了彬辉公司的房屋及场地。

(四)特别提示

1、若重整计划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获法院批准的,管理人将依重整计划规定的期限,按现状向重整人交接彬辉公司资产。

2. 截止目前,彬辉公司登记的营业期限已经届满。管理人已向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延续营业期限的申请。但因彬辉公司的现状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限制,管理人可能无法完成彬辉公司营业期限的延续。由此,彬辉公司的营业执照存在被吊销的可能性。对于重整后,重整投资人面临彬辉公司营业执照可能被吊销,如何取得彬辉公司股权,如何延长彬辉公司营业期限等相关事宜,应自行进行充分的调研,并自行承担其中的风险。重整计划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法院批准后,重整投资人将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重整计划规定的所有义务。

三、招募须知

1. 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 本公告所列明的彬辉公司有关情况不应作为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

3. 本公告不构成投资彬辉公司的要约;

4. 管理人有权随时终止意向投资人招募。

四、意向投资人招募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意向投资人需承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且处于持续状态;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

4.本次重整不接受联合意向投资人参与招募。

五、招募流程

(一)意向投资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1、报名时间: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8日15:00止;

2、邮寄地点:上海市虹口区黄浦路99号22楼;

3、联系电话:张晚成18616630820;

4、报名材料:重整意向书及附属材料。意向投资人未按招募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受。

重整意向书及附属材料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简要陈述重整投资意向,并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基本信息;

(2)符合招募公告中“意向投资人招募条件”的承诺或说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如有代理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为律师的,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公函原件;

(6)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含公司简介、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经营资质、主营业务核心优势等;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5、意向投资人应将报名材料一式两份,于报名时间截止前通过邮寄方式寄给管理人,并将电子文件发送邮箱至zhangwancheng@hhqs.com.cn;同时,意向投资人须于报名截止前向管理人缴纳人民币500万元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应与管理人核实保证金是否到账,因银行系统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到账的责任由意向投资人承担。逾期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撤回报名。

管理人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上海彬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15000102490474

开户行:平安银行上海青浦支行

(二)意向投资人初步审查

意向投资人按照招募公告向管理人报名后,管理人将对其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如意向投资人符合招募公告规定的招募条件,且管理人在综合考虑投资意向人的企业情况、经济实力等相关方面后认为与彬辉公司重整要求相匹配的,管理人将对其进行书面通知。

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应当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

(三)尽职调查阶段

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在签署《保密协议》后,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彬辉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管理人将在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给予配合。尽职调查期限为10日,自意向投资人签署《保密协议》之日起算。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四)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方案并缴纳重整意向金

意向投资人应在尽职调查完成后10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正式重整方案并缴纳重整意向金人民币500万元(前期缴纳的保证金不可冲抵此重整意向金),逾期未能提交正式重整方案或未能足额缴纳重整意向金的,视为自行放弃参与投资。

(五)遴选确定投资人

如提交重整方案的意向投资人超过1家以上(不含1家),管理人将在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综合考虑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的企业情况、社会声誉、经济实力、重整方案的条件等各项内容,对意向投资人进行遴选,具体流程届时由管理人另行通知,经遴选确定的意向投资人为正式投资人。

经遴选程序确定的投资人,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意向协议并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4000万元。

(六)保证金的退还及转换

对于未通过资格审查,未提交正式重整方案或在正式投资人确定前自行决定放弃参与投资,或最终未被选定为正式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以书面形式告知,并在发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还已缴纳的保证金、重整意向金。

对于最终被选定为正式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保证金及重整意向金将转为等额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后,其履约保证金可以转化为等额的重整投资款。

如被选定为正式投资人后因投资人自身原因退出重整的,包括但不限于拒不签署重整相关的协议、放弃参与重整、不配合依法推进重整程序、以及在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批准后不履行其在重整计划中的承诺,导致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管理人有权罚没其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六、其他事项

1.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2.管理人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彬辉公司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上海彬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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