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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红星凯盛建材批发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公告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1)苏1311破34号

本院根据胡杨的申请,于2021年10月28日裁定受理宿迁市红星凯盛建材批发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11月1日指定江苏冠文(宿迁)律师事务所担任宿迁市红星凯盛建材批发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宿迁市红星凯盛建材批发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1年11月30日前向宿迁市红星凯盛建材批发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苏省湖滨新区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保险小镇)知新楼5层江苏冠文(宿迁)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223800;联系人:丁杰,联系电话:13815404390;联系人:钱超,联系电话:13815787896)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1年12月6日下午2时30分在本院三楼第八法庭召开。

宿迁市红星凯盛建材批发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宿迁市红星凯盛建材批发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宿迁市红星凯盛建材批发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宿迁市红星凯盛建材批发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案适用简化审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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