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发改委《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中提出,将分步推进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经济参考报”国际聚焦版陆续刊文,请新华社驻外记者介绍驻在国在个人信用破产制度方面的相关做法。小编汇总了此版块,包括英国、德国、日本、美国、俄罗斯。
英国:既杜绝恶意逃债又给破产人第二次机会
作者:赵一诺 桂涛
时间:2019-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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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向来被称为“小店主的国家”,自17世纪资产阶级革命开始,英国的各种企业就成为推动英国发展的重要力量。而“破产”本身作为重要的退出机制,也成为英国企业发展进程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在英国现代化发展历程中,个人破产信用制度的设立和实施对维持诚信、有序的英国社会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从1542年颁布第一部《破产法》至今,英国的个人信用破产制度经过几百年的进化已相对成熟。纵观其发展,英国个人信用破产制度从限制、惩戒破产人逐渐完善为如今的保护破产人利益,鼓励破产人东山再起,同时有着严格的防欺诈措施杜绝恶意逃债。
英国曾一度以债权人的利益为先,对无力还债的债务人进行严厉的惩罚。18世纪之前的破产法案都将破产人视为罪犯,严重者会被投入监狱、施刑等,并且规定法官和“破产委员”有权查封及分配债务人的财产。
直到经过19至20世纪的变革,引进了破产免责制度,英国的个人破产信用制度才发生了明显的改变,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对破产债务人利益的保护。
如今英国的破产法案就是在1986年颁布的《无力清偿法》的基础上修正的。根据英国政府2001年公布的《生产力与企业——破产:第二次机会》和2002女王签署的《2002年企业法》中关于个人破产的规定,以债务人无欺诈行为为条件,将免除债务期限从3年缩短为最长12个月,并淘汰明显过时和不必要的限制,以减少破产人失败后的耻辱感,增强其东山再起的信心。这不难看出新一轮改革的走向和目标。
然而申请个人破产不等于能够恶意逃债。英国作为判例法国家的代表,对侵犯债权行为有着相当严格的规定。世界上第一家征信公司就成立于英国。征信机构将分别收集个人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任何信贷信息包括信贷内容、有无不良还贷记录或者欺诈信息都将被记录在案。
对于恶意逃避债务行为,早在《1978年盗窃罪法》中就专门对“通过欺诈逃避债务罪”做出了刑事处罚。修订后,《2002年企业法》对不负责任、不顾后果的欺诈破产行为、破产犯罪行为做出了更为严厉的规定。同时,个人欺诈造成的债务是无法在破产结束后被抹去的。
在规避了恶意逃债的前提下,个人破产信用制度的设立实际上有利于市场和经济的健康发展。它为那些信用良好却突遇财务危机的人提供了一套完善严格的法规保护自身的权益,合理豁免债务人、补偿债权人的同时,为双方都提供了重整旗鼓的决心和东山再起的机会。个人破产信用制度的完善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国家的人性关怀。英国个人破产信用制度的立法过程,体现了英国社会对债务人由中世纪道德上的谴责到现代道义上的同情的转变。正如2001年的法案所题,个人破产信用制度是破产人的第二次机会。
德国:个人破产制度程序严格保障完善
作者:朱晟
时间:2019-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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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国,个人破产也被称为消费者破产。数据显示,2018年有大约6.7万名德国消费者申请个人破产。
《德国破产法》1999年引入了个人破产程序,同时也设置了严格的适用条件,虽然相关法条内容不多,但其内涵信息量却很大。自2014年7月1日起,《德国破产法》对个人破产及免除债务程序方面做了较大修改。
曾在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院访学的复旦大学法学院讲师班天可对记者表示,对于债务人而言,个人破产制度是以接受财产管理为代价在经济上浴火重生的过程;对于债权人而言,个人破产制度也提供了平等受偿的机会。
根据《德国破产法》,通常个人在出现没有支付能力或者即将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才能申请个人破产。没有支付能力的基本判断是某个人无法支付到期的债务,具体表现为停止支付到期的债务。实践中,提交和完成个人破产申请从程序上考量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根据流程,个人破产程序必须首先由具备专业资质的人士或债务咨询机构进行庭外调解程序。有专业资质的人士通常为律师。在个人破产制度中,有资质人士在2014年7月1日后被统一称为破产清算师。个人破产程序中个人申请人需要阅读、配合填写和提交多达数十页的申请表格以及财产证明材料。
此外,庭外和解与庭内和解是个人破产程序的强制性前置程序。庭外和解由有资质的破产清算师或债务咨询机构完成,只有庭外和解程序失败,且债务人取得破产清算师或债务咨询机构的庭外和解失败证明才能进入庭内和解程序。这避免了产生不必要的法院破产清算程序费用,也有效减轻了法院的负担。庭内和解是在法官的指导下进行的,由债务人提供债务清理计划供债权人审查,原则上需要全体债权人一致同意,但法官可以依职权促成债务清理计划通过。
中国银行法兰克福分行法律合规部高级经理赵毅接受采访时表示,《德国破产法》的初衷首先是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到满足,同时使那些诚实可信的债务人能有一个新的财务开始。
德国破产程序中还规定了破产期的年限。目前,欧盟正在探讨统一为3年后可以免除剩余债务的可能性。
在管辖法院作出“免除剩余债务决议”之前,管辖法院会听取破产清算师、债权人和债务人的陈述,只有当破产清算师和债权人对于破产法院作出“免除决议”无异议时,才可以免除债务人的剩余债务。
班天可表示,整体而言,《德国破产法》在给予债务人救济的同时也设置了责任,从而督促债务人展示清偿诚意,提供更多的财产信息,促进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和解,减轻法院的负担。在这一过程中,地方政府社会福利局下设的债务咨询机构发挥了重要的平台作用。
赵毅认为,《德国破产法》之所以可以成功运行,是由多方面因素促成的。第一,国家实行一系列措施使个人破产人的生命权得到最低保护,例如设立最低生活保障银行账户;此外社会各机构也会予以配合,为破产人提供有用的信息,帮助了解申请个人破产的流程、利与弊、债权人债务人的权利和义务、德国信用记录体制、免除剩余债务的前提条件等。这些措施无疑有利于增加破产人还款主动性;第二,破产法并不是一部孤立的法律,寥寥几页法条不可能规定得十分详细,这就需要其他配套法律法规等方方面面的支持,例如在德国民法典,社会保障制度中规定有相关的配套措施;第三,建立完善的操作和监督机制,例如由专业的破产清算师对破产人的资产进行管理,并制订合理的债务清偿计划,令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的利益实现最大化的调和。
日本:破产者隐匿财产将被拒绝“免责”
作者:刘春燕
时间:2019-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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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破产法既适用于法人及公司,也适用于个人。
法人及公司破产和个人破产最大的区别在于,法人及公司破产时,法人及公司就会消失;而在个人破产的情况下,债务人不会消失。
因此,在个人破产的情况下,考虑到债务人破产后的生活,日本的破产法有免责制度。
作为债务人的自然人,如果陷入不能用自己的收入和全部财产偿付债务的境地,可依法向法院申请个人破产。法院通过审查,确定是否需要依法启动个人破产程序。
个人破产程序一旦启动,债务人所有的财产将被托管、拍卖变现,并按照债权份额进行分配、清算。这里所称财产包括不动产、汽车、现金、存款、贷款、保险解约返还金(解约保险时可领取的钱)、将来可领取的退职金等所有有价值的东西。
通常,启动破产程序后,按规定,除生活必需品外,破产者所拥有的时价超过20万日元(1万日元约合635元人民币)的财产、99万日元以上的现金将无权保留。
执行破产程序需要一定的费用,如果破产者的财产不足以充抵这笔费用,法院会在宣布启动破产程序决定的同时宣布废止破产程序决定。之后,法院即开始审核破产者的债务免责问题。
依据法院发布的启动破产程序决定,债务人即成为破产者,需要在指定官媒刊登公告。在执行破产程序期间,破产者会面临一些资格限制。比如从事律师、税务代理师、房地产交易代理人、保险代理人或保安等一些有特定资格限制的职业时会受到资格限制。不过,不会被记入户籍卡和住民票。只要家人不是担保人,对家人也不会有影响。在五至十年期间,破产者重新贷款或借债的资格也会受到限制。
在1952年之前,日本在破产法方面的立法还是非免责主义。自1952年起,受美国法律影响,在破产法修订时引入了免责主义。在个人破产方面,除了考虑对破产者的财产进行清算,也引入了帮助个人破产者获得新生机会的法律精神。
这就使陷入困境而无力继续生活的诚实的债务人通过申请个人破产得以免责。通过破产,无力偿付的负债被清零,破产者可以从头开始新的人生。
破产法对个人破产者的免责是对诚实债务人的法律救济,免除破产者已无力偿还的债务,是为了让诚实的破产者获得重生。同时也可以避免债务人恶意隐藏资产、四处逃债甚至走上极端。因此,免责的制度设计也是一种公共福利考量。
往往,在申请破产时,破产者最关注的不是法院下达的启动破产程序决定,也不是法院同时宣布的废止破产程序决定,而是其后的“免责决定”。免责不是启动破产程序的必然结果,如果破产者在申请破产之前或破产程序期间,有任何以损害债权人利益为目的隐匿应该分配给债权人的财产的行为,将成为法院拒绝免责的理由。
比如,申请破产之前先离婚,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财产中超过二分之一的部分先转移到前妻名下,被视为隐匿财产,债权人对此拥有欺诈行为取消权,同时破产财产管理人拥有更为有力的否认权,可以将被转移的财产追回。同样,如果债务人被发现故意向第三方支付超额慰问金或赔款,也将被追回,纳入被清算财产。
美国:信用制度遏制个人破产滥用
作者:王文
时间:201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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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破产制度经历多次修改,从最初只适用于商人到所有债务人,从强制破产到允许主动破产,从破产免责原则的引进到强化法院监督破产程序的广泛权力,再到实行一系列法律法规避免债权人损失和兼顾债务人利益,美国破产法经历了超过两个世纪的演变。
美国现行的破产法即1978年卡特总统签署并颁布的《破产改革法》,后被称为破产法典。其中的第七章和第十三章给个人申请破产提供了两种不同路径,对应的是面临不同财务情况的公民。
第七章“清算”的主要目的是清偿某些债务,给诚实的个人债务人一个“新的开始”。个人在第七章框架下申请破产后,破产受托人依照规定,将债务人的非豁免资产集中出售,并将其收益支付给债权持有人。债务人的部分财产可以留置,也可以抵押给其他债权人。不可豁免的债务有税、学生贷款、政府担保、子女抚养费、罚款、欺诈性债务等等。而其余可豁免的债务将一笔勾销。申请破产时必须缴纳申请费、杂项行政费和受托人附加费。当债务人的收入低于破产法规定的贫困线的150%,又不能分期缴纳第七章规定的费用的,法院可以免除该费用。此外,为了防止公民滥用破产法典第七章,法院要求申请人的当前月收入低于本州的中位数收入,反之则需要接受经济状况调查。不符合要求的个人会被驳回破产申请或者被建议在第十三章的框架下进行申请。
破产法典第十三章“自然人还款计划”主要适用于有固定收入的个人,使其使用月可支配收入在三到五年内偿还全部或者部分收入。和第七章相比,第十三章为个人提供了一个避免丧失房屋等抵押品赎回权的机会。根据本章提交申请,个人可停止止赎程序,并可以在一段时间内解决拖欠抵押贷款的问题。一般来讲,第十三章的破产均发生于不动产按揭贷款无法偿还的时候,例如债务人失业、全职变兼职、生病时。2018年,约有29万多自然人债务人通过第十三章挽回了房屋,债权人和银行的债务也得到了部分清偿。
美国联邦政府多次修改破产法案,其目的都是试图在同情债务人与保护债权人权益二者之间寻求平衡。值得指出的是,在2005年,美国通过了《防止滥用破产与消费者保护法案》,更强调债务人的还款责任,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有能力还钱的破产申请人企图把所欠债务一笔勾销的漏洞。
美国个人信用制度相对完善,信用记录与个人生活息息相关。信用分数直接影响能否顺利申请信用卡、能否贷款买车买房以及贷款利息的高低,甚至可能会影响租房和应聘。美国有三大信用报告机构,从金融机构、债权人、政府等地收集与个人信用相关的信息,包括信用卡信息、贷款金额、还款记录等,信用报告机构将这些信息整理成报告,并且换算成信用分数,供日后有关机构查阅。
个人申请破产的最直接影响就是破产记录可以在信用报告上存在长达十年之久。因此在此后相当长一段时间,由于背负着个人破产信息,破产者将无法获得银行贷款,或者需要拿出资产抵押或者支付高昂的贷款利息,基本无法取得好的就业、无法创业、无法高消费等。法律给了破产者重新开始的机会,但是得到这个机会的代价也非常昂贵。这是政府刻意为之,为了敦促准备申请破产者认真权衡利弊和三思而后行,不能为了区区几万美元损失名誉和信用,这在很大程度上逼退了许多想要钻法律空子滥用破产法律的人。
俄罗斯个人破产制度:理想与现实的博弈
作者:廖冰清
时间:201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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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个人破产法》于2015年10月正式生效,该国公民首次获得了宣布自身无力偿债的权利。根据这项法律规定,凡是总负债超过50万卢布(约5.4万人民币)且至少有一项债务逾期90天及以上仍无力偿还的公民皆可申请破产保护。相应地,被宣布破产的俄罗斯公民将在3年内被禁止承担高级职务或启动个人项目,也无法在公务员系统或执法部门任职。
根据5月15日发布的一份政府公报显示,自该法律生效以来,已有超过10万人启动了破产程序。仅在2019年一季度,就有13310人使用了破产保护程序,比2018年同期的8970人增加近50%。此外,还有约76.5万名潜在破产者,比去年同期增加11%。
俄罗斯央行此前表示,这项破产法的初衷是为了减轻居民的债务负担,重新调整自身债务结构,推动个人债务重组。
从长远角度来看,通过合理地清理债务、处理资产,个人破产法为俄罗斯债务人及其家庭资产的重组和升级提供了制度框架,也在一定程度上为债权人利益的实现提供了保障。
不过,当前的个人破产制度仍存在不少问题。例如,债权人在个人破产程序中能追回的利益实际上十分有限。俄罗斯政府公报显示,今年个人破产相关债权人的债权规模总额正在不断增长,2019年一季度,已登记的债权人债权金额为479亿卢布(约51.6亿人民币),为2018年的1.6倍。尽管向债权人偿还的金额也在增加,但远达不到目标要求。
另外,一个不得不面对的事实是,越来越多的俄罗斯公民正在借个人破产法实施的契机,来合法地摆脱压倒性的债务负担。许多俄罗斯人没有储蓄习惯,而宽松的贷款条件让他们习惯于依靠借贷过日子。俄罗斯经济发展部近日指责俄央行未能有效遏制消费者贷款增长速度,称俄罗斯无担保信贷泡沫问题将在2021年爆发。受经济衰退影响,消费者贷款大幅飙升,数百万俄罗斯人背上了高额债务。2019年一季度,俄罗斯居民实际收入同比下降2.3%,同期的无抵押消费贷款金额增长22%。俄罗斯央行数据显示,大约44%的俄罗斯家庭负债累累,八分之一的俄罗斯借款人将超过一半的收入用于偿还贷款。
不过,俄罗斯央行并不同意消费者贷款正在制造泡沫的说法,坚称借贷热潮已得到控制;但表示,大多数俄罗斯人的债务是由于无抵押现金贷款激增所致。
有银行业从业人员还警告称,政府不可草率地实施借贷救济措施,这可能导致一些人更加不负责任地申请贷款,导致个人破产数量激增。
政府公报称,在个人破产法推行仅一年后,俄罗斯个人破产案例的数量就超过了公司破产案例的数量,并且差距还在不断扩大。
为了缓解消费者贷款不断增加的态势,从源头上稳定个人破产申请数量,从10月开始,俄罗斯央行将要求信贷机构在发放新贷款之前计算借款人的收入和债务负担。俄罗斯经济发展部也在考虑采取特定措施,以支持无力偿还债务的人。
但分析人士指出,除非让个人破产程序复杂化,以及加强对相关仲裁管理人员的监管措施,否则当前个人申请破产数量的较高增速仍将持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