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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项举措!深圳中院出台《意见》助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确定深圳等6个城市为全国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力保障深圳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推动深圳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支持和保障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照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要求,对照全国、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提出7个方面26项举措。

《意见》主要亮点

01突出前瞻性,创新司法保障举措

开展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试点,探索人工智能、大数据、算法等新型数字化知识产权财产权益保护新模式,探索开源软件的司法保护规则。

开展新商业模式知识产权保护试点,探索完善游戏直播、短视频传播、实景游戏等新型数娱游戏产业的保护规则。

规范互联网平台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数据爬取、大数据“杀熟”、过度收集用户信息等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时甄别和制止,建立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02突出联动性,完善府院联动机制

推动个人破产制度试点中的府院联动成功做法,推广到企业破产领域,推动常态化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完善破产援助资金制度,建立办理破产“堵点”“痛点”即时响应解决机制。

联合发展改革、住建、规划、破产事务管理等部门出台制度,优化破产企业土地、房产、在建工程处置程序,优化破产财产查询、解封及处置机制。支持有关部门优化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流程,减少纷争诉累。

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定期梳理涉及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依法依规将数据推送至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管理系统,并在深圳信用网开设政务诚信专栏予以公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03突出国际化,推动规则机制衔接

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全面深化前海合作区改革开放,提升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推动建立契合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规则对接体系。

建设“深圳市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探索第三方评估、微型审判等机制,组建跨境商事争议解决队伍,探索国际商事案件在线“联合调解”“线上+线下调解”等模式。

拓展港澳司法协助,简化涉港澳主体资格司法确认和授权委托见证,探索完善涉港案件诉讼文书跨境送达机制。

拓宽域外法查明渠道,探索建立香港法律查明委员会和域外法查明专家库,完善港澳法律专家出庭提供法律查明协助制度。

推动成立粤港澳大湾区司法研究平台,推进大湾区法律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

04突出智能化,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全面推行电子文件单套归档和电子档案单套管理,建立深圳法院数字档案馆。

巩固司法专递面单电子化改革成果,开展电子送达集约管理改革,构建全流程在线送达机制。

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优化律师身份和律师调查令等法律文书在线核验服务。

建立破产事务一体化办理平台,上线破产资产投融资综合服务系统,实现与省市政务数据和信用信息平台对接,实现破产财产查控和事务办理“一网通办”、破产信息“一键查询”。

推动完善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实现案件信息的跨部门流转应用。

05突出规范化,提升案件审理效能

拓宽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降低小额诉讼程序案件收费标准,提高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

健全小额诉讼程序监督管理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将监督管理嵌入办案流程。

探索发回重审、改判案件“预瑕疵”评定处理机制,二审作出裁判时同步评价一审案件审判质量,全覆盖开展发改案件质量评查复核,监督二审裁判权规范行使,提高一审、二审整体质量,促进法律统一适用。

06突出长效化,推动立法巩固成果

积极推动特区立法,固化改革举措和改革成果,确保改革于法有据,构建常治长效机制。

配合推进《深圳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立法工作,试行临时信用赋权,完善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和修复制度。

积极推动修改特区立法,探索在产品责任纠纷和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以及知识产权案件中,建立健全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构建最严格的民事权益与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下一步工作安排

01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意见》落地见效

对《意见》安排的各项举措,逐条逐项做好任务分解,明确各项举措的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坚持台账式管理、项目式实施、节点式推进,强化工作督查,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各项举措全面落地见效。

02强化联动协作,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意见》也对加强府院联动作了具体安排。市中级法院将在省法院和深圳市委的支持、指导下,加强与政府部门沟通协调、联动协作,合力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03及时总结经验,着力打造创新品牌

坚持边试点边总结,做好保障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阶段性总结,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力争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为全国、全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深圳法院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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