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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虚假应如何定性处罚

    案情:

    A公司由黄某和吴某投资设立,法定代表人为戚某。经查,A公司经营管理权实际上由黄某掌控,戚某只是该公司派驻外地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并不参与公司管理活动。

    分析:

    A公司的行为是否违法、如何定性处罚?执法人员对此有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A公司的行为不违法。理由是:现行法律、法规没有对法定代表人虚假作出规定,只要公司登记的法定代表人符合登记条件,没有《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所列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法定代表人就是合法的。至于其是否履行了法定代表人的职责,是否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属于公司内部事务,相关法律没有规定法定代表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处罚依据。

    第二种意见认为,A公司的行为违法,应予处罚。《民法通则》第三十八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由此可见,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应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公司法》第十三条也明确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在本案中,A公司将一名派驻外地、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普通工作人员登记为法定代表人,由股东黄某掌控公司经营管理权,这说明并不是戚某不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而是A公司故意申请登记一名虚假的法定代表人应付登记机关。A公司的行为属于隐瞒重要事实、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工商机关应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定性处罚。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近年来,公司法定代表人虚假现象逐渐增多,有的把一般工作人员申请登记为法定代表人,有的甚至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身份证件申请登记注册公司。登记虚假法定代表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为了逃避责任。在经营过程中,公司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破产责任和刑事责任。如果公司从事走私、诈骗等违法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可能因为单位犯罪而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公司破产,法定代表人在一定年限内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成立新公司。此外,还有一些人因为身份限制故意弄虚作假,欺骗登记机关。这种虚假的登记行为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应予以严肃查处。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工商局 赖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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