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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债务难还

  昔日“娱乐霸主”欠下近2亿元的到期债务无法偿还,其中近1000万元是农民的土地补偿款及利息。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两年多的艰苦调解和执行,日前900多名北台村村民领回了被拖欠近10年的补偿款。

  “娱乐霸主”名噪一时,6年后清产还债

  1993年12月29日,北溪海外俱乐部(以下简称“北溪”)成立。几个香港人与中山某公司、北台村经联社合作,首期投资4000多万元,在中山市南区北台村兴建占地73亩多的大型休闲中心,每天前来消费的人达二三千,成为中山名噪一时的“娱乐霸主”。

  北溪的辉煌只维持了两年多。1996年,北溪开始出现亏损,至19 98年净亏损300多万元,最后于1999年9月1日关门歇业。此后,北溪官司不断,走上一条清产的不归路。2001年9月29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以下简称“东方资产”公司)在对北溪起诉后,便对其仅剩的73亩土地及17处房产申请了财产保全,保全金额1000万元;打赢官司后,即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002年12月31日,北溪账上资金仅为4419.0 3元。

  还债执行开始,北台村慌了神

  2004年1月,当中山市中级法院接到此申请执行案时大吃一惊。原来,这73亩土地是北台村900多名村民的保命田。1997年,村里的领导把土地转让给北溪,约定土地补偿费、利润分成及荔枝树的补偿费共55 6.2万元。没想到风光一时的北溪倒得那么快,农民的土地补偿款被一拖再拖,被拖欠款项利息也高达430多万元。

  考虑到一旦起诉将引发连锁反应,北溪必死无疑,曾准备起诉的北台村放弃了。直至2004年,当中山市中级法院裁定强制执行北溪60 00万元资产给东方资产公司时,北台村才慌了神:其他债权人已进入执行程序,而被拖欠的土地补偿款等在近10年来却没有向法院起诉过,岂不是要打水漂了吗?

  从债主口袋拿钱,历经3轮协商

  按照债主的申报,北溪负债2亿多元。如果农民的土地补偿款要优先给付,无异于从债主口袋里拿钱,不仅他们不会答应,而且没有法律依据。

  2004年7月,中山市中级法院召集申请执行人———海南公司和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艰苦的协商。两大债主的代表同意,拖欠村民的款项可优先支付,无需打官司,所拖欠款项产生的利息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但在2004年10月1日举行的第二次协商会上,海南公司推翻了之前的决定,认为相关债权债务的解决应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不肯拿钱出来补偿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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